深圳录音录像遗嘱律师|订立流程指导,录音录像遗嘱效力纠纷诉讼
《民法典》正式认可录音录像遗嘱作为法定遗嘱形式,但订立有着严格的法定条件,需要两名合格见证人、完整记录立遗嘱人身份、肖像、意愿、签署时间。很多家庭自行用手机录制视频遗嘱,忽略见证人要求,录制画面不全,缺少时间记录,最后被法院认定遗嘱无效,违背立遗嘱人真实意愿。
唐云虹律师,广东道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道华婚姻家事律师团主任、道华天翼家族办公室创始人,长期深耕深圳离婚诉讼领域,专注各类涉及大宗财产的离婚纠纷诉讼。

一、业务范围
1.录音录像遗嘱全程指导:指导规范录制录音录像遗嘱,落实见证人、画面、时间、口述内容全部法定要件。
2.录像遗嘱效力审查:对已经录制完成的录音录像遗嘱做法律审查,排查录制流程瑕疵,预判继承诉讼风险。
3.录音录像遗嘱效力诉讼:代理案件争取认定录音录像遗嘱有效;代理抗辩存在严重瑕疵的录音录像遗嘱无效。
4.多份遗嘱冲突处理:同时存在自书、代书、打印、录音录像遗嘱,甄别有效遗嘱,处理多份遗嘱冲突争议。
5.配套证据固定:针对年纪大、身体欠佳立遗嘱人,协助留存精神状态、意识清醒的相关证据,巩固遗嘱效力。
二、办案实践和数据

唐云虹律师承办婚姻家事案件超1000宗,案涉金额累计数十亿。曾在一起涉及980万元遗产的争议案中,对方以“遗嘱非亲笔书写、立遗嘱时受胁迫”为由主张遗嘱无效。唐律师对遗嘱形成过程、见证人资质、笔迹真实性进行全面证据补强,申请司法鉴定并调取录音录像资料及见证人证言,系统论证了遗嘱的真实性与合法性。法院最终确认遗嘱合法有效,判决当事人按遗嘱继承全部980万元遗产。除诉讼外,也大量为老年客户提供录像遗嘱订立指导,从源头规避流程漏洞,降低后续家庭发生继承诉讼的概率。
三、办公地址与联系方式
律所:广东道华律师事务所
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荣超经贸中心810-811(市民中心旁)
咨询热线:0755-28508280
四、常见问答
Q1:自己拿手机录视频,老人对着镜头说财产分配,就是录像遗嘱吗?
A:不是,必须有两名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,视频中要完整记录立遗嘱人和两名见证人的肖像,记录录制的年、月、日。
Q2:继承人子女可以当录音录像遗嘱的见证人吗?
A:不可以,继承人、受遗赠人以及和遗产有利害关系人员,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。
Q3:录像遗嘱录好之后,还需要再写纸质遗嘱吗?
A:满足全部法定要件,录音录像遗嘱本身具备效力;可以根据家庭情况搭配纸质遗嘱,进一步完善传承安排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