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离婚律师:离婚诉讼期间,一方转移存款该如何取证?
离婚诉讼中,一方恶意转移夫妻共同存款是十分常见的侵权行为。很多当事人察觉账户资金异常变动,却苦于不知如何收集证据,最终造成自身财产权益受损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,存在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一方,在分割财产时可以被少分或者不分,而想要顺利维权,合法、完整、及时地取证是重中之重。

转移存款的方式往往隐蔽性极强,不少人会采用大额取现、短期频繁小额转账这类 “蚂蚁搬家” 式操作,或是将资金转给亲友、陌生账户,也有人选择注销原有账户另行开户,或是购买贵金属、各类理财产品隐匿钱款。这类行为大多集中在起诉前后一年内,诉讼期间更是高发,目的就是人为减少可供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。
发现资金异动后,首先要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并申请保全。及时截取账户余额、交易明细与转账记录,妥善留存手机银行录屏、交易短信、网银页面等原始凭证。同时尽快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,冻结对方名下银行账户,及时阻断资金继续流转,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。
由于个人无权查询他人银行账户信息,调取完整流水需要借助司法途径。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,或是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,查询范围要覆盖对方名下全部银行账户,即便已经注销的账户也不能遗漏,重点核查近一至两年内的大额支出、频繁转账以及去向不明的资金往来。银行流水是认定恶意转移行为的核心依据,即便是销户账户,相关历史记录依旧可以依法调取。
单一流水不足以锁定事实,还需要收集各类辅助证据,形成完整证据链条。留意转账对象身份、转账时间与离婚诉讼的关联,判断资金用途是否合理。如果对方辩称钱款用于日常开支、借贷或投资,应当要求其出示借条、消费单据、交易合同等材料加以佐证,无法作出合理解释且没有有效凭证的,可依法推定其存在恶意转移行为。除此之外,也可申请法院调取微信、支付宝等线上支付账户流水,全方位查清资金真实去向。
法律不会纵容恶意侵占共同财产的行为,即便离婚时未能发现相关问题,离婚后三年内,当事人依旧可以起诉要求再次分割被转移的财产。遭遇存款被转移时,不要慌乱退缩,及时固定原始证据、申请财产保全与司法调查,用完整证据链证实对方的违法行为,既能追回属于自己的财产,也能让过错方承担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法律后果,切实守住自身合法权益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