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达结婚年龄结婚,能向法院起诉确认婚姻无效吗
【基本案情】
原告赵某与被告周某系某偏远村庄的同乡人,二人早早恋爱结婚。后赵某来到城市打工,认识了李某,欲和李某结婚,但是碍于与周某之间存在婚姻关系,周某不肯与赵某离婚,为了能够与李某结婚,赵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以两人结婚时未达到法定年龄结婚为由确认婚姻无效。
【案件焦点】
赵某与周某的婚姻是否有效
本院认为,当事人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,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原告主张被告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,双方的婚姻关系无效,本院认为原被告于××××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,被告当时虽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,但在原告提起诉讼时该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,因此原、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有效,故原告的主张,本院不予支持。判决结果:驳回原告赵丽的诉讼请求。
【道华律师评析】
目前,男女双方登记结婚时,男性的法定年龄为22周岁,女性的法定年龄为20周岁。法定婚龄是强制性条款,每个人都应当遵守。本案中,赵某提出确认婚姻无效之诉时,双方均已达到结婚的法定年龄。在这种情况下,由于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,不再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。因此,赵某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无法得到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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