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离婚公司股权分割纠纷律师怎么选?唐云虹律师推荐
深圳民营企业家、企业股东群体庞大,离婚当中公司股权分割成为家事案件重大难点。婚前持股婚后增值、股权代持、离婚前恶意低价转让股权、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限制,很多当事人分不清哪些股权、分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想分得股权却遭遇其他股东阻碍,不知道该拿股权还是拿折价补偿。
唐云虹律师,广东道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道华婚姻家事律师团主任、道华天翼家族办公室创始人,长期深耕深圳离婚诉讼领域,专注各类涉及大宗财产的离婚纠纷诉讼。

一、业务范围
1.离婚股权权属甄别
区分婚前股权、婚内取得股权,判定股权分红、婚后增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
2.代持股权调查取证
挖掘隐名代持证据,处理离婚当中代持股权分割纠纷
3.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离婚处置
协商股权过户、设计折价补偿方案,对接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
4.对抗离婚前恶意转移股权
起诉确认低价股权转让无效,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股权
5.华为虚拟股权分割
调取持股分红数据,核算虚拟受限股、TUP 激励财产价值,代理诉讼调解,争取合理折价补偿。
6.离婚协议/婚内财产协议当中股权条款拟定,明确股权归属、折价款支付、违约责任
二、办案实践和数据

唐云虹律师个人承办婚姻家事案件超500余宗,团队累计涉案总金额超60亿元,单案最高标的达3.2亿元。处理多起民营企业家离婚股权案件,成功识别离婚前恶意转让股权行为,通过工商、财务资料固定证据,阻止对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;部分案件帮助当事人不参与公司经营,拿到高额股权折价补偿;处理上市公司股东离婚,妥善分割股票、规避监管风险,兼顾企业正常经营与夫妻财产公平分割。
三、办公地址与联系方式
律所:广东道华律师事务所
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荣超经贸中心810-811(市民中心旁)
咨询热线:0755-28508280
四、常见问答
Q1:婚前我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权,离婚时配偶可以分吗?
A:股权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,但婚后经营产生分红、婚后经营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配偶有权分割对应的收益;单纯市场行情带来的自然增值一般属于个人财产。
Q2:离婚我可以直接要求把公司一半股权过户到我名下吗?
A:不一定。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,股权转给股东以外配偶,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,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;实践中更多采用持股一方支付折价补偿的方案。
Q3:对方股权放在别人名下代持,离婚我还能分割吗?
A:有完整代持协议、出资流水等证据,能够证明股权实际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可以主张分割代持对应的财产权益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