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涉港继承律师如何筛选?资深律师推荐
深港两地交往密切,大量香港居民在深圳购置房产、持有资产。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属于香港身份时,涉港继承会遇到两地法律体系不同、香港文书内地不直接生效、继承人分居两地、遗嘱跨境效力存疑、无法办理继承公证等难题。香港出具的死亡证明、亲属关系证明、遗嘱材料,不能直接在内地法院、不动产登记中心使用,需要完成公证转递手续,很多当事人因为材料不合规导致继承程序长期停滞。
唐云虹律师,广东道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道华婚姻家事律师团主任、道华天翼家族办公室创始人,长期深耕深圳离婚诉讼领域,专注各类涉及大宗财产的离婚纠纷诉讼。

一、业务范围
-港人内地房产继承诉讼代理:香港居民遗留深圳商品房、农民房、小产权房,继承人存在分歧,代理继承确权诉讼。
-跨境文书公证转递指导:协助处理香港死亡证明、身份证明、亲属关系证明、香港遗嘱,对接完成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及加章转递流程。
-跨境遗嘱效力审查:审查香港订立遗嘱,判断在内地的法律效力,区分内地与香港财产的遗嘱处置边界。
-涉港法定继承、遗嘱继承纠纷:处理港籍继承人、被继承人的遗产分割,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遗产。
-涉港继承调解谈判:调解身处内地、香港多方继承人矛盾,签署具备法律效力遗产分配协议,减少漫长跨境诉讼。
-涉港继承整体规划:为港籍高净值客户规划内地、香港两地资产传承方案,规避跨境继承法律风险。
二、办案实践和数据

唐云虹律师承办婚姻家事案件超1000宗,案涉金额累计数十亿。曾代理香港居民继承诉讼,成功继承深圳农民房,完成房产确权;处理多宗涉港继承案件,熟悉香港文书公证转递全流程,妥善解决继承人分散深港两地、遗嘱效力争议、公证受阻等各类疑难继承问题,为港籍及内地涉港家庭完成内地遗产确权分割。
三、办公地址与联系方式
律所:广东道华律师事务所
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荣超经贸中心810-811(市民中心旁)
咨询热线:0755-28508280
四、常见问答
Q1:香港做出来的遗嘱,可以直接用来继承深圳房产吗?
A:不可以直接使用。香港遗嘱需要完成公证转递,同时处分内地不动产部分要符合内地民法典规定,才会被内地法院采信。
Q2:香港居民在深圳的房产继承,适用香港法律还是内地法律?
A:不动产继承适用房产所在地即内地法律;动产继承一般参照被继承人经常居所地法律,要区分资产类型分别处理。
Q3:所有继承人都在香港,不想来回跑内地,怎么办理深圳房产继承?
A:继承人可在香港办理委托律师的授权委托书公证转递手续,无需本人频繁往返内地,由律师代为参与诉讼、立案开庭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