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深圳公证遗嘱是不是最好的选择
其实在《民法典》之前,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的效力是优先于其他遗嘱的,但现在是《民法典》的时代了,《民法典》规定所有的遗嘱并没有哪个更优先,遗嘱形式没有最好,只有最适合。因此,每个人设立遗嘱时,应根据自身需要和实际情况来选择设立遗嘱的形式。
那么不公证的遗嘱有没有效呢?
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,制定的遗嘱都是有效的。这6种遗嘱,只是遗嘱的形式而已,相对于遗嘱的形式而言,遗嘱的内容的专业性才是最重要的。
具体什么意思呢?我举个例子,比如说你去做一份公证遗嘱,在遗嘱中,你需要写明我的财产由我的女儿继承,这样一份遗嘱,确实是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,但是如果你没有写后面这半句话,这份公证遗嘱可能也还不能够保护你的财产,具体就是:“我的女儿所继承的这份财产,是属于她的个人财产,与配偶无关”。
那这样写有什么好处呢?假设你去世了,如果女婿出轨了或者要和女儿离婚,那么女婿能不能分走你的半套房子呢?这就要看该遗嘱中有没有写明,是不是女儿的个人财产,不是夫妻共同财产,如果没有写明这半句话,那么女婿就可以分走半套房子。
所以,这个遗嘱到底是不是公证遗嘱不重要,重要的是在写遗嘱时是否有清楚写明财产的分配问题,这个是很关键的。另外,在写遗嘱时,一定要注意遗嘱的行文格式,确保遗嘱的有效性,如有需要,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,在律师的帮助下,订立有效合理的遗嘱。
道华婚姻家事律师团,十年专注大宗财产类婚姻家事纠纷。以上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;如有疑问或您也遇到类似的问题,欢迎随时咨询我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