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协议加上这句话,避免“共同债务”纠缠
最近有网友留言咨询:“我和我老公是协议离婚的,都办完离婚证了,他又拿出一堆借条合同什么的出来,跟我说是共同债务,得一起还钱,不还就等着当被告,我该怎么办?”
道华律师说法
如果这些债务是全部真实存在的,真没什么很好的办法。
为什么有些人在办完离婚证之后,还能拿着一堆借条来刁难你,就是因为法律有明确的规定,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,如果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负债,那只要该债务是用于了共同生活,或者共同经营的话,无论另一方对此是否知晓,其都有可能继续成立夫妻共同债务。并且更重要的是,像这种共同债务,并不会因为你们夫妻关系的解除,便直接消失或者转移。
大家要警惕这个漏洞,离婚协议加上这句话,避免“共同债务”纠缠:
“经双方郑重确认,除本协议中列明的债务之外,双方再无其他共同债务。”
只要有这句话在,不管对方在外面还有多少你不清楚的债务,只要是离婚时你没写明没签字的,那就都算对方的个人债务,跟你就没有关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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